|
背景:
阅读新闻 中共白河县纪委白河县监察局实行纪委监察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有效实施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确保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规范化、经常化,特制定本办法。 1、实行信访接待日制度,即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按日程安排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应处理好与各自分管工作的关系,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2、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合理分流,逐级交办。 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范围: (1)经下一级纪委(纪检组)接待,没有解决或解决不了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2)需县纪委、监察局协调处理的跨地域、跨部门(单位)信访问题; (3)上级纪委、监察局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件。 4、信访室职责: (1)负责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组织、协调、督办、反馈等配套服务工作,维护信访秩序,保障质量和效果; (2)年初拟定本年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实施计划,包括领导接待日时间、地点、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内容,并列表排序,通过媒体、公示牌、宣传材料等形式告示,每月安排1日,由纪委领导轮流值日接待,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接待日一年不少于1次。 5、领导信访接待日地点设在县纪委信访室。 6、领导信访接待工作,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前期准备。每次接待日之前,信访室应对近期干部群众来访情况,分轻重缓急进行梳理、筛选,根据反映问题的性质和类型,找准依据,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向值日领导汇报,做到心中有数。 (2)规范记录。信访室应统一印刷领导接待登记卡,安排专人详细记录来信来访群众基本情况、反映问题及领导接待处理意见。 (3)分类处置。群众来访问题清楚、证据充分的,由接访领导责成涉访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现场予以调解;群众反映问题需要核实视情解决的,由信访室按照接访领导批示及时交办;重大集体来访、群体来访、异常来访问题,由接访领导协调,组成专门工作组限时办结。 (4)督办反馈。领导接待、批示、协调处理的重点来访问题,一般应作为本级信访初核、送件跟踪督办,并将处理意见报送接访领导审结后,答复来访群众。重大集体来访或越级上访苗头须按规定向上级纪委及时报送信息。 (5)健全档案。信访室应建立健全领导信访接待日档案专卷,对每位领导接待来访情况分别登记,将领导批示、系统处理、结案等相关材料收集完整,存档齐全,以备查阅。 7、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要求: (1)坚持值日领导挂牌上岗,亲自接待,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应事先与同级领导协商顶替,不能由下属工作人员替代。领导值日接访应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做到来访必接,接访必答,答复必办。 (2)领导信访接待日应有针对性地接待处理热点、难点信访问题。 8、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相关新闻
|